許多業主以為「裝修完成後」才需要買保險,忽略了施工期間風險最高——工人在場、結構改動、電力施工同時進行,已完成部分的工程亦可能在事故中全數報廢。
主要承保事項
工程物料及裝修損毀(Contract Works)
保障施工期間室內裝修工程及工程物料因火災、水浸及意外造成的損失;部分保單可附加自動增加合約金額10%的彈性保障,應對裝修超支的保額不足問題。
裝修完成後設備全險(Fittings & Equipment All Risks)
保障正式運營後店舖內的室內裝修、固定裝置、廚房設備、醫療儀器、美容儀器及健身器材等,因火災、水浸、颱風、爆竊或意外損毀造成的損失。
第三者責任(Third Party Liability)
保障施工期間或日常業務活動中因疏忽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毀的法律賠償及辯護費,主流保障額一般為港幣 10,000,000–30,000,000 元。
業務中斷保障(Business Interruption,選購)
因受保事故停業期間,賠償損失毛利及必要固定開支(租金、薪酬等),對餐廳、診所及健身房尤為重要。
工程開始前已存在的損毀或設計缺陷
因設計圖則錯誤或工藝缺陷引致的損毀(非意外事故)
水損事故通常設有較高自負額(一般為損失金額20%或指定最低金額)
機器正常磨損、老化或電子設備機械性故障(需另附設備損壞保障)
戰爭、核風險及其他標準除外事項
重要提示:裝修施工期間保障與裝修完成後日常營運保障屬兩種不同保單,保障期間及觸發條件各異,建議由持牌保險經紀協助識別保障缺口,
確保全流程獲妥善覆蓋。

香港一家新開業的中型診所進行大規模室內裝修及醫療設備安裝,投保了室內裝修工程保險,涵蓋工程物料損毀及第三者責任。
行業性質:中型私家診所
裝修工程合約額:1,800,000 港元
第三者責任保障額:10,000,000 港元
賠償金額:約 300,000 港元
施工期間,工人在拆除裝置時令樓板結構受損,導致下層鄰居天花部分塌陷,損毀對方電器及浴室裝置,鄰居就維修費、臨時住宿費及屋宇署檢驗費提出索償。保險公司按第三者責任條款承擔全部賠償及法律費用,診所業主只需支付自負額,工程按計劃繼續推進並如期開業。
本頁所載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保險或法律建議。所有保障詳情及賠償責任以正式保單條款及相關香港法例為準。投保前請諮詢持牌保險經紀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