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商戶容易將「財物內容(Contents)」與「存貨(Stock)」混淆,尤其在餐廳、超市、眼鏡店及健身室等不同業務類型中,若申報分類錯誤,理賠時便容易出現爭議。另有不少人忽略,公眾責任保障通常只限受保場所內,離開店舖範圍後未必適用。
主要承保事項
店舖財物全險(Trade Contents All Risks)
保障店內傢俬、固定裝置、展示架、收銀機等因火災、水浸、颱風、爆竊或意外損毀造成的損失,部分保單延伸保障包括廣告招牌損毀及鐵閘損毀。
存貨保障(Stock-in-Trade)
保障店內及倉庫存貨因受保事故遭受的損失;高峰期庫存增加時,宜提前通知保險公司調整保額,避免不足額投保。
公眾責任(Public Liability)
因店舖業務活動疏忽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毀時的法律賠償及辯護費;主流保障額一般為港幣 5,000,000–10,000,000 元每宗事故。
現金保障(Cash guarantee)
保障店內現金及支票因搶劫或盜竊造成的損失,通常設有單次限額,部分計劃亦承保現金在途損失。
業務中斷保障(Business Interruption,選購)
因受保事故被迫停業期間,賠償損失的毛利及必要固定開支(租金、薪酬等)。
固定玻璃爆裂(Fixed Glass,選購)
保障店面玻璃及展示櫃因意外或颱風爆裂的更換費用。
存貨因市價波動、過期變壞或自然損耗造成的損失
高值貨品超出保單單件限額的損失(需確認是否足額投保)
在無人看管車輛內遺失的
僱員不誠實或蓄意損毀行為(需另購商業罪案保險)
戰爭、核風險及蓄意損毀等標準除外事項
重要提示:不同保險公司在存貨保障範圍、水浸自負額比例、季節性增額安排及業務中斷觸發條件上差異顯著,投保前宜由持牌保險經紀逐項核實條款細節,並確認 Contents、Stock 及特殊物品的申報是否準確。

香港一家位於尖沙咀的中型西餐酒館,節日前備有大量存貨,並持有高價名酒庫存,已投保綜合店鋪保險,涵蓋財物全險、存貨保障、公眾責任及季節性增額安排。
行業性質:中型服裝零售商(商場租戶)
財物及存貨保障額:3,000,000 港元
公眾責任保障額:10,000,000 港元(每宗事故)
賠償金額:約 550,000 港元
聖誕前夕,店舖因廚房灑水系統誤啟動而出現水浸,店內固定裝置、冷櫃及部分食材受損;同時,倉內一批已按特殊物品申報的名貴紅酒亦受到影響。由於保單原定即將到期,經紀已先為客戶安排臨時保障,避免續保文件延誤造成保障空窗。 保險公司其後按保單條款,賠償受損財物、存貨及名酒損失,並確認季節性增額及臨時保障安排有效,商戶只需支付自負額,得以在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營運。
本頁所載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保險或法律建議。所有保障詳情及賠償責任以正式保單條款及相關香港法例為準。投保前請諮詢持牌保險經紀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