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客戶在投資組合虧損後啟動法律程序,或 SFC 展開正式調查,相關訴訟費用及賠償金額往往遠超中小型基金管理公司的財務承受能力。
主要承保事項
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D&O)
保障投資經理機構的董事、高級職員及投資委員會成員,就其在管理職務上的行為、失誤或遺漏引致第三者索償所產生的法律辯護費用及賠償金額,包括應對 SFC 及其他監管機構調查的相關費用。
專業責任(Professional Indemnity)
保障投資管理機構及其僱員在提供投資服務時,因實際或被指稱的疏忽、錯誤陳述、遺漏、錯誤建議、違反信託責任或違反誠信行為,致使客戶蒙受財務損失而提出的索償,包括法律費用及裁定或和解之賠償金額。
商業罪案(Crime)
保障因僱員不誠實行為(如盜竊、挪用資產、偽造文件)或第三方詐騙(如電腦犯罪、偽冒指示)導致投資管理機構或其管理基金蒙受的直接財務損失。
受保範圍延伸(視乎保單)
一般可涵蓋相關基金、子基金、子公司及指定附屬實體,並可按保單安排,將基金及其管理人同列為共同被保人。
被保人的蓄意欺詐或違法行為(在最終法庭裁定後生效)
已知的索償事項,或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糾紛及法律程序
因整體市場表現下跌導致的投資損失(不屬管理疏忽)
純屬合約責任而超出普通法要求的賠償部分
戰爭、恐怖活動、核風險等標準除外事項
重要提示:以上保障範圍及不保事項僅供一般參考,實際承保條款須以個別保險公司的保單文件為準。建議在投保前向持牌保險經紀諮詢,並確認承保公司已獲保險業監管局(IA)授權。

香港一家持有 SFC 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的中型資產管理公司,負責管理一隻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私募基金,並已就業務投保「投資管理保險(IMI)」。
行業性質 持牌資產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持 SFC 第9類牌照)
專業責任保障額 港元20,000,000(每次索償)
所付保費 按管理資產規模、牌照類別及過往索償紀錄釐定
賠償金額 合計逾港元300萬(包括法律辯護費用及和解金額)
在基金管理期間,該資產管理公司對一項私人信貸資產的盡職審查及後續監察不足,未有按《基金經理操守準則》的要求定期檢視其財務狀況及抵押品價值,導致相關資產估值大幅下跌,多名機構投資者蒙受損失並委託律師向公司索償,同時亦觸發 SFC 就其風險管理及盡職審查安排展開調查。 在已投保的投資管理保險(IMI)保障下,保險公司於完成事故調查及責任評估後,就「專業責任」保障範圍內代被保險人承擔大部分法律辯護費用及與投資者達成的和解賠償金額,資產管理公司只須支付保單所列明的自負額,並在事後按建議優化盡職審查及持續監察流程,以減低日後同類索償風險。
本頁所載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保險建議或保單條款。所有保障詳情以正式保單文件為準。如有疑問,歡迎聯絡我們的持牌保險經紀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