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場景
可能後果
企業主突然病重或離世
家庭失去主要收入來源,按揭、公司個人擔保貸款及子女教育開支可能出現資金缺口
嚴重疾病(如癌症、中風、心臟病)帶來長期治療開支
私人治療費用龐大,危疾保障提供的一筆過現金賠償,可彌補治療費用及收入中斷的雙重損失
家人醫療保障不足,完全依賴團體醫療保險
一旦轉工、退休或公司結業,家庭醫療保障即時削弱,面對突發疾病時財務壓力急升
私家車意外造成第三者重傷或死亡
第三者人身傷亡責任額可達天文數字,法定最低要求每宗事故港幣1億元,保額不足隨時牽連個人及家庭資產
電動車事故涉及電池損毀或充電器第三者責任
電動車維修成本高、電池更換昂貴,部分保單未有涵蓋充電器第三者責任,需要特別確認
不少客戶以為旅遊保險只是「買個安心」,但真正的風險在於看似有保障,其實條款未必賠。例如同樣是航班延誤,有些保單任何受保原因都可賠,有些則只限於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問題;同樣是行李延誤,有些只保去程,不保回程。
主要承保事項
人壽保險(Life Insurance)
受保人身故時向受益人支付一筆賠償金,用以償還按揭、維持家庭生活及作資產承傳安排;可選定期壽險(Term Life)或終身壽險(Whole Life),視乎預算及目標。
危疾/重疾保障(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確診受保重大疾病後(包括癌症、心臟病、中風等)一次過支付現金賠償,部分計劃提供多次賠償,涵蓋早期癌症或不同階段重疾。
醫療保險(Medical Insurance/VHIS)
補償住院、手術及指定療程費用;合資格 VHIS 計劃享稅務扣除,並設保證續保保障,確保日後健康轉變不影響續保資格。
私家車保險(Motor Insurance)
分第三者(法定必需,最低保障額港幣1億元)及綜合保險兩類;電動車車主須特別確認保單是否涵蓋電池損毀及充電器第三者責任。
個人意外保障(Personal Accident)
保障日常及旅遊期間因意外導致身故、傷殘或骨折,並可附加意外醫療費用保障,適合高頻次出行的企業主及家庭成員。
被保人蓄意違法行為(如酒後駕駛肇事,保險公司有權事後向肇事司機追討賠償)。
投保時未如實披露的已有疾病或身體狀況。
純電動車電池自然損耗,以及不在保單範圍的充電設施損壞(各公司條款不同,需核實)。
戰爭、核風險及部分特殊高危活動(視乎保單條款)。
重要提示:人壽、危疾、醫療及私家車保險的保障範圍、等候期、續保條款及除外事項,各公司差異甚大,投保前應詳細閱讀產品條款,並與持牌保險經紀確認細節。

香港一位42歲企業主經營家族生意,是家庭主要經濟支柱,持有人壽保險、危疾保障、以及一份 VHIS 大額醫療計劃,並為旗下電動車投保了綜合私家車保險(涵蓋電池損毀及充電器第三者責任)。
行業性質 家族貿易及零售企業老闆
主要保障組合 人壽保險 + 危疾保險 + VHIS 大額醫療計劃 + 電動車綜合保險
危疾保障額 港幣 2,000,000 元
醫療保障 VHIS 大額醫療計劃(住院及手術保障額度以百萬計)
其後,企業主在身體檢查中被確診早期癌症,需要接受手術及一系列標靶/新式治療,醫生建議暫時減少工作量以專心康復。他向保險公司提出危疾賠償申請,獲一次過發放港幣2,000,000元危疾賠償金,同時 VHIS 大額醫療計劃按保單條款賠償大部分住院、手術及相關治療費用,在高昂的癌症醫療開支下,仍能爭取使用較佳治療方案,而毋須過度憂慮醫療費用壓力。 在危疾賠償金與大額醫療保障的配合下,家庭得以維持原有生活及子女教育安排,企業主亦可以在康復期間更專注治療而非財務問題;若日後不幸身故,人壽保障則可為家人提供額外賠償,進一步鞏固長期財務保障。
本頁所載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保險或法律/稅務建議。所有保障詳情、稅務扣除資格及法律責任,須以個別保單條款、《保險條例》、《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自願醫保相關規定及其他適用香港法例為準。投保前請諮詢持牌保險經紀及專業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