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保事項
第三者公眾責任
賠償因主辦方疏忽引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毀的法律責任及訴訟費用。一般商業場地要求保額約港幣500萬至1,000萬元;康文署轄下場地及政府公共場所通常要求最低港幣650萬至3,000萬元不等。實際保額須按場地書面規定釐定,建議投保前向場地方確認最低要求。
參加者個人意外保障
承保已登記之參加者於活動期間遭遇意外引致的醫療費用(實報實銷)、永久傷殘或身故賠償,每人保額通常為港幣十萬至五十萬元,視乎活動性質及人數釐定。
活動設備及財物損毀(如選購)
承保因意外引致的活動設備、展示物料或租用財物之損失,高值設備須於投保時申報,保額視乎財物清單釐定。
工作人員及義工個人意外(如申報)
若活動涉及臨時工作人員或義工,可加購個人意外延伸保障,確保其受傷時獲適切賠償。
極限運動、高空攀爬或未事前向保險公司申報及書面審批的特技及高危表演項目。
主辦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嚴重疏失或違反場地安全規定所引致的一切責任。
財物遺失、失竊或不明原因損毀(須另購物品遺失保障)。
活動取消、延誤或中止損失屬標準保單不保事項;如需保障惡劣天氣等導致的取消損失,須另購活動取消╱推遲保險。
颱風或不可抗力期間強行舉辦活動所引致的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
活動涉及接送車輛時,司機本人於駕駛期間的意外傷亡,須另行投購商業汽車保險或僱員補償保險方可獲保障。
活動參與者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發生意外所引致的傷亡、損毀或法律責任
活動場地、設備或道具因自然磨損、損耗或漸進性損壞引致的損失。
重要提示:以上保障範圍及不保事項僅供一般參考,實際保障以保單條款為準。投保時通常需提交活動詳情(包括活動性質、日期及場地)、場地租用合約及預計出席人數;大型活動或涉及高風險表演項目,保險公司可能要求附上風險評估文件。建議投保前向持牌保險經紀諮詢,確保保障範圍符合活動實際需要。

一間本地企業於酒店宴會廳舉辦一日培訓暨新品發布會,主辦方自行布置投影設備,惟電線橫跨嘉賓通道未以膠布固定。中場休息時,一名受邀嘉賓不慎絆倒,導致手腕骨折,需手術及約三個月復康療程。
主辦方事前已投購「一日活動保險」,保險公司理賠部門迅速介入,按保單條款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及雙方議定的和解金,並安排法律顧問協助處理索償程序,成功避免冗長的法律糾紛。如保單設有自負額,主辦方仍須按條款承擔相應金額;實際理賠及責任分配以保單條款和個案責任為準。
本頁所載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保險建議或保單條款。所有保障詳情以正式保單文件為準。如有疑問,歡迎聯絡我們的持牌保險經紀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