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保事項
第三者公眾責任
保障機構於籌辦社區活動期間,因疏忽或規劃不當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損毀而依法需承擔的責任。建議保額港幣 1,000 萬至 2,000 萬元,申請政府場地的機構應符合最低保額要求。
參加者個人意外(Participants Personal Accident)
為活動期間已登記參加者提供醫療費用實報實銷、住院保障及傷殘賠償。部分核保方案可放寬年齡上限至八十歲或以上,涵蓋高齡長者及兒童。
義工個人意外(Volunteers Personal Accident):
保障義工於服務期間遭受的突發意外,涵蓋急診、住院、骨折及按傷殘評級釐定的補償金;戶外義工活動(如野外清潔、探訪服務、搬運協助等)同樣適用,醫療費用實報實銷,殘疾補償按保單條款評定,助機構切實履行對義工的關顧責任。
法律訴訟費用(Legal Costs & Expenses)
涵蓋因第三者索償引發的訴訟期間,由法庭批准的合理律師費及抗辯費用,減輕機構法律財務負擔。
參加者原有疾病或身體狀況於活動期間復發所引致的醫療情況(如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既存病症),若非由外來意外直接造成,一般不在保障範圍內。
活動參加者或義工於保單列明的活動時間、地點或範圍以外發生的意外。
機構人員因蓄意、故意或違法行為造成的第三者身體傷害或財物損失。
攀岩、繩索活動、水上運動或歷奇訓練等高風險項目,通常需於投保時額外申報並獲保險公司接受,否則不承保。
重要提示:本保險以市場慣例方案為基礎,實際承保範圍以保單條款為準。以上保障範圍及不保事項僅供一般參考,建議投保前向持牌保險經紀諮詢,
確保保障範圍符合業務實際需要。

一間持有第88條免稅資格的慈善機構舉辦郊野公園清潔義工日,約三十名義工參與。期間一名義工於斜坡清理垃圾時不慎踩空,被樹枝割傷手臂及膝部,需送院縫合及接受後續治療。
機構憑藉「NGO 活動保險」的義工個人意外保障,提交醫療收據後,保險公司核實事故並全額批核索償,義工的醫療保障得到及時落實,毋須機構自行墊支。正確投保,讓每一位義工都能無後顧之憂地服務社群。
本頁所載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保險建議或保單條款。所有保障詳情以正式保單文件為準。如有疑問,歡迎聯絡我們的持牌保險經紀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