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經常出入他人物業
清潔工人日常需進出商場、辦公室等第三方管理的處所,一旦因工作疏忽(如地面濕滑未有警示、清潔劑弄污租戶財物)導致第三者受傷或財物損失,第三者責任保險可保障相關法律責任及訟費。
03
合約招標要求
政府部門(如房屋委員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大型商業機構的清潔招標文件,普遍要求投標公司出示有效的勞工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證明。
主要承保事項
僱員因工受傷或患上職業病所引致的醫療費用、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賠償,以及死亡賠償
因清潔工作疏忽導致第三者(如商場訪客、辦公室租戶)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的法律責任及相關訟費
清潔設備及工具的財物損失(如另行投保財物保障)
因應合約性質,保障範圍可限定於指定合約地址,或延伸至全年所有承接的清潔項目
東主或合夥人本人的工傷(除非另加保「東主同工保障」)
僱員蓄意違反安全指引或在受酒精、藥物影響下工作導致的意外
使用未經許可或不當存放的化學清潔劑引致的第三方健康損害(視乎保單條款及是否已申報相關風險)
非受僱工作時間或非執行合約範圍內工作時發生的意外
清潔工具及設備的自然損耗
重要提示:
以上保障範圍及不保事項僅供一般參考,實際承保內容、保額、免賠額、延伸保障及不保事項,均以正式保單條款及保險公司最終核保為準。投保前建議向持牌保險中介人查詢,確保保障安排符合業務實際需要。
適用對象:
適用於承接商場、辦公室等短期或長期清潔合約的中小型清潔公司及自僱清潔判頭,尤其是僅派駐一至兩名工人執行合約的小型判頭,因為法例並不因僱員人數少而豁免投保責任,而頻繁進出他人物業亦令第三者責任風險相對集中,需要度身訂造的保障方案。
某清潔判頭獲聘於本港一商場執行日常清潔工作,其工人於清潔期間打翻清潔液,導致鄰近店舖貨物受污損,店舖東主遂向清潔判頭追討損失賠償。
保險公司核實責任後,按第三者責任保障條款代為承擔貨物損失賠償及訟費,判頭毋須自行墊付一筆過賠償。由於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與商場的合作關係得以維持,業務運作不受影響。此個案反映,即使是小型清潔合約,第三者責任風險同樣真實存在,正確投保能有效保障判頭在突發賠償事件中的財務穩定。
免責聲明:以上個案為典型情境示例,僅供說明清潔行業保險的保障運作,並不代表所有相似事故均可獲得賠償。實際理賠結果須視乎事故原因、保單條款、免賠額、不保事項、投保資料披露及保險公司最終審核而定。
本頁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任何保險建議。實際保障範圍、承保條件及理賠安排均以保險公司正式保單條款及核保為準。如需了解適合的保障安排,建議向持牌保險中介人查詢。


